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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告知单

户口迁移告知单

 

各位同学:

欢迎大家成为上海科技大学2026级新生,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口申报地派出所要求,外省市新生户口迁移自愿,学生集体户口在新生入学当年由学校持新生名册到公安派出所集中办理户口迁入。学生集体户口需在毕业后迁出,就读期间仅可因退学、转学办理户口迁出。

如需迁移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申请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4.《申请居民户口登记表》(表格见附件)。

请各位同学准备好以上材料,报到当天交至公共服务窗口。

 

 

 

                                上海科技大学公共服务处

2026513


户口迁移告知单附件.docx